今天周末,跟你们聊一个我这两天看到的非常奇葩事儿。
一家注册在北京的游戏公司把自家技术总监给告了,要求对方赔偿 90 万,原因就是产品开发进度慢导致了公司损失。
这场官司持续了很久,法院最终判决原告败诉,被告的技术总监不用承担任何赔偿。
事情其实很简单,这家公司招来这个技术总监后,原本计划 1 月份上线的功能拖到 7 月份才上线。过程中还因为技术问题致使新老系统对接出现故障,导致了用户流失和直接经济损失。
总共算下来,损失接近 400 万。但考虑这位技术总监是个人,所以公司让他赔偿 90 万。
总监不服,于是例举了具体的问题原因。
简单说,引起争议的就这三个功能,分别是可选城市功能、代理平台互通功能、客户端的热更新功能。
按照总监的陈述,第一个功能是因为公司认可先不用做,于是一直没有跟进。第二个功能是因为需要其他同事对接,但公司一直过了一个月才安排人对接。第三个功能不是他的工作,需要其他程序员完成。
针对这个说法,公司也不服,同样给出了自己的解释。
说实话,我认为其中有一条是这位技术总监工作确实不到位的地方,那就是没有督促手下按时完成客户端热更新功能,这是失职。
至于其他的,这家公司就有点耍无赖了。
说代理平台互通功能本身已经写好了,写完代码就可以接入,只要一两天。又说新增的游戏大厅功能很简单,两天就能完成。
这种认知,像极了不懂产品不懂技术且具备一定权力的小白。
总之,这个需求很简单,怎么实现我不管,明天上线。
更可笑的是,这家公司还拿出百度词条来作为证据说明该总监工作不到位。
在技术选型上,公司认为多线程比单线程更优,但总监选用的是单线程,因此导致了系统使用问题。
为此,还拿出了这两个技术概念的百度词条截图作为证据。
技术总监认可这两个技术概念,但不认可自己选择单线程有什么问题,并且产品都是经过测试才最终上线的。
法院一审认为,现有证据和说辞不足以说明该技术总监出现工作失职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损失,于是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公司不服,发起上诉。今年 6 月份,二审结果出来了,维持原判。
对于这件事,其实除了吃瓜之外,对我们还是有些启发的。
首先,对于需求的定义、进展、结论一定要具体,不能是口头需求,也不能做各自以为的共识结论。
就好比这件事,该总监以为公司认可选择城市功能先不做,后续也一直没有跟进。可实际上,公司以为是因为功能没有完成,所以才说暂缓。
所以你看,两边都各自以为,结果导致理解的不一致。
对于这类需求定义不清晰的情况,最好是能以书面化的方式把具体定义、进展情况、当前问题以及最新结论写下来。可以是邮件,也可以是聊天记录。
这样做的好处,一方面是起到信息公示作用,另一方面让各方基于同样的文字表达达成一致。要知道,口头需求是最容易出现理解偏差的。
其次,对产品功能的评估要基于客观事实,不要出于本位主义去臆测,更不要断言专业外的结论。
同样,对于这次事件中代理平台互通功能的评估,公司认为已经是现成的,一两天就能弄好。但技术总监认为还需要其他人对接,并不是看起来那么简单。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一个细节,即公司是如何认定该功能的开发只需要一两天的?
是自己主观认为,还是公司有比技术总监更厉害的人?如果是主观认为,那就犯了大多数外行都容易犯的一个错误,自以为是。
我见过一些产品新人在工作场合对技术方案进行主观臆测的,他们觉得某个功能明明很简单,但为什么技术要做那么久,于是抛出一些不恰当的言论。
显然,这无异于自己挖坑自己跳。
术业有专攻,每个人都对自己专业领域内的事情是最了解的,但看别人的工作总觉得很简单。
换位思考,产品经理觉得一个功能为什么程序员要做那么久,产品经理觉得一张图为什么设计师要画那么久。
反过来,别人也会觉得一个产品 PRD 怎么到处是漏洞。
只有真正深入细节,才知道其中的脉络和逻辑远不像我们看起来那么简单。
再说这位技术总监,不能说他一点问题都没有。至少,作为一个成熟的职场人,还是一个管理者,至少他没有把沟通这件事做好。
最起码的,让信息在团队内部和公司上层之间顺利传达并达成一致,尤其是对于目标和时间点的理解一致。如果做到了,不至于出这样的问题。
没什么事是沟通不清楚的,扯皮的事儿要么是故意为之,要么就是当初沟通不到位。
不过话说回来,这家公司也够奇葩的。最后都闹到公堂上了,足以可见两边都不是什么太专业的人。
自己本来是开门做生意的,因为自己的管理能力和沟通问题甩锅自家程序员,自己的损失让员工来赔偿,真是活久见。
如果每家公司都因为经营不善就拿员工开刀,把发出去的工资再以赔偿的形式要回来,这不就是典型的白嫖么。
作为劳动者,作为打工人,显然不会纵容这样的无理要求。
一家公司的失败,绝对不是因为一个程序员或一个产品经理的失职,作为公司管理者和领导者,首先就应该从自己反思开始。
赚钱的时候,你是最大受益者。亏钱的时候,就想着让兄弟们共患难。哪有这样的好事儿啊。
还好意思要求赔 90 万,真是没谁了。
要碰上这样的公司和老板,你会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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